在現代貨運物流開展過程中,汽車貨運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關于地域的貨運人置信大家都不生疏,但是汽車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交接手續詳細都有什么大家也并不是那么分明,下面為大家細致引見一下汽車貨物運輸交接手續都有哪些。
承托雙方對包裝貨物要件交件收:對散裝貨物準繩上要磅交磅收;對"門到門"重箱、集裝箱及其他施封的貨物要憑鉛封交接。托運人應憑商定的裝卸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核對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與運單相符,并查看包裝能否契合規則規范或請求,承運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貨單上簽字。
發現不契合規則或危及平安運輸的不得起運;由于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換調有艱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并做好記載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結果由托運人擔任。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交接,收貨人查驗無誤后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
如發現貨損貨差,雙方交接人員做好記載并簽認,經雙方共同查明狀況、分清義務的,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注分明;收貨人不得因貨損、貨差回絕收貨。貨物交接時,承托雙方對貨物重量和內容如有疑義,均可提出查驗和復磅,如有不符,按有關規則處置;查驗、復磅所發作的費用,由義務方擔負。